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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、副市长(党组成员)工作分工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9-05-07
摘要:各旗、县、区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各企业、事业单位: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,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,市政府副市长(党组成员)、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。经研究决定,市长、副市长(党组成员)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

  各旗、县、区人民政府,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各企业、事业单位:

 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,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,市政府副市长(党组成员)、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。经研究决定,市长、副市长(党组成员)、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:

  冯玉臻 党组书记、市长: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。分管审计、扶贫开发和信访等方面的工作。

  罗 青 党组副书记、副市长:负责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工作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刘文玉 党组副书记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、综合经济、审计、国资、能源、行政审批、政务公开、应急管理、公共资源交易、外事工作,协调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地铁、机场、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: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局、应急管理局、审计局、外事办公室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统计局、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机场与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、呼和浩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、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、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市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铁路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

  联系:市人大常委会、市政协、市监委、各民主党派,市档案局、市政府侨务办公室、市委党校、市税务局、国家统计局呼和浩特调查队、呼和浩特铁路局、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、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直属大队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黄继刚 党组成员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、乡村振兴、粮食、农村水利、林业和草原、扶贫开发、供销工作。

  分管:市农牧局、水务局(农村水利方面)、林业和草原局、扶贫开发办公室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、内蒙古青城金谷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、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。

  联系:市气象局,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、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徐睿霞 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民政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卫生健康、医疗保障、农民工工资清欠、地方志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: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民政局、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卫生健康委员会(蒙中医药管理局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)、医疗保障局、地方志编修办公室。

  联系:呼和浩特警备区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公务员管理局、总工会、妇女联合会、红十字会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毕国臣 党组成员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工业、科技、自然资源、金融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:市科学技术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自然资源局(国土资源方面)、金融工作办公室、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、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呼和浩特众环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市城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

  联系:市科学技术协会,呼和浩特市烟草专卖局(烟草分公司)、呼和浩特市盐业分公司,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,驻呼其他各银行、保险、证券机构,中国移动呼和浩特分公司、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分公司、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、中国铁塔呼和浩特分公司及中直、区直驻呼各大工业企业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周 强 党组成员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、规划、生态环境、城市管理、城市统筹发展、城市公共交通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生态环境局、自然资源局(规划方面)、水务局(城市供排水)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、城市统筹发展办公室、人民防空办公室、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、内蒙古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、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、呼和浩特城环环卫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、沙尔营物流园。

  联系:呼和浩特供电局、共青团呼和浩特市委员会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市公安交管支队、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王继平 党组成员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全市服务业、总部经济、教育、民族、文化旅游广电、体育、交通运输、商贸流通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:市教育局、民族事务委员会(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)、交通运输局、商务局、文化旅游广电局(文物局)、体育局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、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、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

  联系:市新闻出版版权局、宗教事务局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残疾人联合会,呼和浩特日报社、各新闻单位,呼和浩特海关、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、呼和浩特邮政管理局、沙良物流园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云新明 党组成员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工作,主持新城区区委工作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傅 彬 党组成员、副市长:协助市长负责公安、司法、信访、维护社会稳定、政府法制、合法性审查、法律咨询顾问等方面工作,主持市公安局工作。

  分管:市司法局、信访局。

  联系: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国家安全局、市网信办、武警呼和浩特支队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张国平 党组成员、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:协助市长负责市场监督管理、招商引资、区域经济合作、大数据应用、智慧城市建设、统筹协调招商项目、非公经济、民间资本投资等方面工作。

  分管:市场监督管理局(知识产权局)、大数据管理局、区域经济合作局、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工作办公室。

  联系:市工商业联合会、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呼和浩特市委员会、各地驻呼商会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罗 琳 党组成员、政府秘书长: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,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。

 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

2019年1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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